【影評】《華爾街之狼》:懂得「賣筆」嗎?
《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電影改編自美國傳奇股票經紀人喬登貝爾福的同名自傳,片中除了敘述喬登貝爾福賺錢洗錢方式的劇情外,吸毒、嫖妓、酗酒狂歡的party的情節畫面、髒話連連的對白台詞等,寫實又帶點誇張的娛樂呈現,讓人印象深刻,但也引起不少爭議。不過,大導演馬丁史柯西斯執導的電影都有一定的水準,尤其擅長在劇情長片中,刻畫角色的人性。
馬丁史柯西斯從早年的《計程車司機》(1976年)、《蠻牛》(1980年)、《四海好傢伙》(1990年)、《純真年代》(1993年)到2000年開始一連串,許多影迷都不陌生的片子,因為HBO不時會重播,包括《紐約黑幫》(2002年)、《神鬼玩家》(2004年)、《神鬼無間》(2006年)、《隔離島》(2010年)、《雨果的冒險》(2012年),部部均是佳片。
馬丁史柯西斯早年執導電影的男主角大都是與勞勃狄尼洛合作,2000年後,不少片子都是以李奧納多狄卡皮歐為主角。2013年底推出的《華爾街之狼》 (The Wolf of Wall Street),在2014年奧斯卡頒獎前夕更把李奧納多狄卡皮歐的影藝生涯帶到一個高潮,原本男主角獎呼聲極高,可惜最後落敗也參與該片一角的馬修麥康納。
《華爾街之狼》故事劇情的爭議,主要是故事真實的主角喬登貝爾福就是個讓警方頭痛,媒體議論不斷的人物。他涉及證券詐騙犯罪,為此在獄中待了22個月,出獄後,他成了作者家、激勵演說家。
片中,馬修麥康納的角色漢納,雖然僅一開始出現,但他和李奧納多的一場對戲談話,以及扮演的角色,卻是故事主角後來奉為圭臬的實踐,「把錢從客戶的口袋,弄進你的荷包……」、「客戶想結清,想賣股換現,別讓他得逞……」、「當證券經紀人要成功的兩個關鍵打手槍和吸毒……」。
這些談話,後來李奧納多飾演的喬登貝爾福一一實踐,當他輕易就可賺取幾百萬美元,以為錢就可以買盡世界,他的人生愈瘋狂就愈近毀滅邊緣,逮捕他的FBI警官就與他流露出另一種價值,劇末警官過著像平常坐地鐵的生活,攤開喬登.貝爾福被判刑的報紙,警官環顧四周,即使平凡,他也寧願選擇這樣的生活。
李奧納多飾演的喬登貝爾福是貪婪的,並不是正確人生價值觀的代表,他在追逐錢的遊戲中,愈來愈狂,也愈走愈偏。
錢多沒有不好,賺錢也是許多人工作的目標之一,但不是擁有錢就代表擁有一切。像喬登貝爾福已經狂妄到非法賺錢洗錢,還想用錢買通FBI警官,他和劇中FBI警官的角色價值觀是個對比。
僅管《華爾街之狼》陳述不少主角荒唐事,但這部片子卻可教觀眾影迷不少行銷知識。當喬登貝爾福找了一群笨蛋、敗類做合作伙伴,那段對話,是很好的行銷課。
「賣這支筆給我吧!」這個最好的答案,由喬登貝爾福唯一想找的伙伴布萊德答了出來,只可惜他不加入這團隊,因為他賣毒品和後來幫忙洗錢就賺飽了。布萊德回答,「幫個忙,把名字寫在餐巾紙上」。「我沒有筆」。
喬登貝爾福下行銷的註解,「有需求就有市場,利用人性的『急需』」。喬登貝爾福是懂得人性的狼。
懂得賣筆嗎(懂得行銷嗎)?片末,喬登貝爾福出獄做起行銷激勵大師,台下一堆眼睛渴望成功渴望賺錢,他拿出一友筆,對台下一個個聽眾說,推銷這支筆給我!很可惜,沒人說到好答案……。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