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駭客:史諾登》史諾登到底是賣國賊?還是捍衛人權的英雄?
《神鬼駭客:史諾登》(Snowden)這部電影取材自前美國中情局職員、美國國家安全局包商技術員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的真實故事。2013年6月,史諾登在香港將美國國家安全局關於稜鏡計劃(PRISM)的監聽專案祕密文件資料,洩露給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結果之後遭到美國政府以「間諜罪」及「竊盜政府財產罪」通緝。
大導演奧立佛史東過去拍過不少反戰及政治議題的電影,包括《前進高棉》、《誰殺了甘迺迪》及《白宮風暴》等,這些電影都牽扯到當時美國社會的敏感神經,這次執導的《神鬼駭客:史諾登》也不例外,但顯來更為棘手。
「史諾登事件」涉及公權力與國家對個人隱私侵犯的問題。2013年6月6日英國《衛報》揭露爆美國國家安全局要求電信商Verizon提供數百萬用戶的通聯紀錄,接著隔天美國《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稜鏡計劃,要求臉書等9家公司提供用戶資訊,引起社會嘩然。
兩天後,史諾登承認揭密。6月23日,美國政府火速起訴史諾登間諜罪名,而史諾登有驚無險的逃離香港前往俄羅斯尋求政治庇護。俄國政府給予他一年臨時難民身分。2014年8月7日,獲得俄國三年的居留許可證。
2013年6月的洩密事件,到了10月再引爆,媒體根據史諾登的資料,報導美國國家安全局監控35國元首電話,這讓美國政府顏面掛不住(對史諾登的洩密相當氣憤),2015年6月2日,來自民間的參議院通過《美國自由法案》,大幅限縮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監控權力。
這起事件到現在美國政府還是以罪犯通緝處理史諾登,因為爭議頗大,大部分美國人民與美國政府站在同一邊,認為史諾登是賣國賊和罪犯,但也有部分人卻支持他,認為史諾登是捍衛人權的英雄。好萊塢的主流電影公司不太願意捲入因揭露美國國家安全局竊聽案而流亡的史諾登事件,但一向喜愛這類題材奧立佛史東,有非拍不可的想法。
不過,《神鬼駭客:史諾登》的拍攝路相當難走,一開始電影在美國本土難以募到資金外,拍攝期間為了避免外界干擾,特別選擇到德國的慕尼黑開拍。拍完後,美國本土與好萊塢相關的大型電影公司,居然也沒有一家公司願意發行該片。最後由僅有五年歷史的獨立製片公司開路影業(Open Road )負責發行, 開路影業雖然不大,但2016年奧斯卡最佳影片 《驚爆焦點》即是由該公司發行(這家公司還真的很有勇氣)。
《神鬼駭客:史諾登》飾演史諾登的喬瑟夫高登李維似乎對演出此角,未被外界影響太多,愛德華從媒體報導中,感覺他並不在意「史諾登事件」引起的困擾話題,反而很開心能夠和大導演奧立佛史東合作。這次他除了神似史諾登本人外,在口音上也刻意去模仿。
雖然喬瑟夫高登李維很賣力的演出,但這部電影,因為議題敏感,還未上映前,就已有正反支持的立場表態,最終這部電影票房並不是很理想,也成了票房炸彈,製作成本約4000萬美元,但全球票房總結僅達3727萬美元,有點慘淡。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