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是19世紀的歷史人物,因《斯卡羅》台劇的影視形象,引發了這角色在歷史定位的討論,因其在羅妹號事件後的「牡丹社事件」,協助日本出兵攻台,有違先前「南岬之盟」與原民的約定,而劇中帶有「和平」使者的面貌,受到部分質疑與爭議,究竟李仙得在歷史的評價為何?
《斯卡羅》由法比歐飾演李仙得,比本尊的外型更為俊美,撇開原型與劇中角色外型的差距,劇中對李仙得一角不全然是以英雄式的面貌處理,而是以在羅妹號事件的處理過程,李仙得做為法裔美國人,和蝶妹一樣有著模糊身分,需要找尋認同與歸屬感,來證明自己是「美國人」,如果用這個角度,看他真實在歷史上,做為日本謀土,多少也可解釋他的做為。
李仙得1830年出生於法蘭西王國隆河省烏蘭,家境富裕,受過軍事教育,畢業於名校巴黎大學,在1854年結婚,因岳父是紐約名律師,婚後移居紐約,並歸化美國國籍。在1861年參與南北單爭,身受重傷,左眼近失明,內戰結束,他授勳陸軍名譽准將,但婚姻也在此時破裂。
離婚的李仙得,之後即投入美國的外交工作,1866年出任美國駐廈門領事。從李仙得在1867年積極處理羅妹號事件,而後1869年「南岬之盟」合約,未獲上級認可,在1872年經美國公使介紹與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會面,因有不少外交策略,受到賞識,決定辭去美國廈門領事職位,改至日本外務省擔任二等官聘任顧問,可看出他是想一展長才的外交官,渴望受到重視。
如果李仙得在美國得不到重用,會與他的法裔美國人身份有關嗎?或許是有可能的,也因此李仙得希望能被認同,並從工作中,證明自己。在此前,1871年10月,正巧發生琉球國宮古島漂民54人在瑯嶠遭原住民殺害的「八瑤灣事件」,李仙得以其過往對台灣及瑯嶠一帶的了解,在日本經此事件後,本有入侵台灣的野心,李仙得的計劃,做為謀士,正適合其進展。
李仙得是台灣番界通,向日本規劃出兵及殖民計劃,並以「番地無主論」讓日本做為藉口,隨後1874年,日兵攻台,即牡丹社事件,因這些事件連在一起,李仙得在歷史的評價,被認為是西方涉台事務史上,最多采多姿、最具爭議性的人物。
因為「牡丹社事件」自然讓部分原住民認為李仙得背信,出賣斯卡羅,回到歷史的洪流,李仙得當時的心理,是否反射如劇中他想要找被認同的身份與歸屬感,因為長年身邊的美國人,不把他當做真正的美國人,他心有不平,想力求表現,展現其外交才能,除此當時的歷史背景,美國外交政策正欲擴展亞洲,李仙得到日本發展亦有此原因。
李仙得確實到了日本,展現了他的外交才能與手段,獲得日本政界的重用,甚至娶了16歲的妻子(當年他43歲),育有一子二女,而後長年居住日本,晚年則在日本牽線下至朝鮮擔任高宗的顧問。而相較劇中周厚安演出另一洋人必麒麟,就沒有李仙得如此爭議,他在1898年退休後,寫了對台灣探險的回憶錄,而必麒麟在1870年獲邀至英國於東南亞的海峽殖民地任職,1877年成為首任的華民護衛司,現今新加坡,有一條必麒麟街,紀念他的功績。可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