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邊緣人格的犯罪心理學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部帶點懸疑又驚悚,加上推理的動作片,劇中主要透過鄧超飾演的警察方木追案,逐一解開一連串的虐殺慘案。而劉詩詩飾演的警察米楠,造型及戲路和她過往比較不同,短髮一副女打仔模樣,一開場就有她的動作戲。但如果說這部電影,純以欣賞演員的演技來看,阮經天飾演劇中病態的犯罪者江亞,演出十分精彩,人魔般的吶喊,飆出演技,折磨得讓人心驚。
因為帶點推理,雖然推理的過程,以快速證據直接顯示,但仍牽扯到劇情的推動,愛德華以下的內容,涉及部分劇情分析與討論,請自行斟酌閱讀。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改編自中國網路的同名暢銷小說,劇情的進展和節奏頗快,一場接著一場儀式感的虐殺案,有點讓人消化不過來,不過這些被虐殺者,都有相同的問題,就是不正義,違背人倫等,結果被網路上,一個名為「城市之光」的發言者,以行動進行黑暗的審判處決。但這些人,真有那麼壞嗎?在劇中一個黑心律師,要被炸彈處死前,臨終請警察方木轉告他母親,說自己並沒有像網路流傳得那麼壞。
這些被處決的惡人,有些真的罪不至於死,但透過網路的渲染,都成了無惡不作,該死的大惡人,透過這樣的審判方式,能叫正義嗎?只是透過網路的撻伐言論,就定人生死,或者以牙還牙的報復,這樣公平嗎?
江亞屬於邊緣人格的特質,從小因出身問題(母親和別人所生),就被父親虐待、毆打欺凌,在青少年時期一次被父親暴打中,反抗殺了父親,而後在高中求學階段,與方木為同學,但並未像方木那般耀眼。
方木在校是風雲人物,後來進入警察大學,成了一名優異的警察,而江亞比較不擅人際,但內心崇拜著方木,也想和方木一樣進警校,只可惜體檢未過。
在一次方木處理強姦案罪犯,疑似動用私刑(其實不是方木,而是另名同事),被江亞見到,而後方木也因此事淡出警界核心,引起江亞的憤概,認為方木退縮,並未以正義照亮城市之光,於是認為自己可取而代之,打擊罪犯,執行私刑的正義。
江亞帶有自卑又自大的病態犯罪心理,認為自己的不幸,都來自社會的不公不義所造成,他對執法感到失望,因為許多壞人,無法被制裁,是正義的警察並未出現,之後他結婚,妻子(林嘉欣飾演)在一次醫療疏失,使他更加怨懟這社會的不公。
他設計的案件,還有另一原因是想引起方木注意,在殺了方木的養女廖亞凡(文淇飾演,這角色文淇並未有太多戲份,只是在劇中被當為愛誰救誰的選擇題)想激發方木做為城市之光,只是當方木反以自己為餌,洞悉他的犯罪心理,重新設局,宣稱自己才是城市之光時,江亞反而妒忌,惱羞成怒。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江亞從自以為是的正義私刑者,再轉變為魔人,殺了廖亞凡後,幾乎已無正義可言,完全失去理智。他癱瘓的妻子,即使已可甦醒,仍寧願佯裝著,因為她害怕江亞不知會做出什麼病態的舉動。社會的正義並非每一次都公平,但如果不相信法律或執法的人員,流於以暴制暴,惡性循環下,正義就能真正實現,並且長久存在嗎?方木最後下的結論,「正義非出於報復,而是為了讓良知不被扭曲」,他仍然堅守做個能平衡社會正義的警察,而非暗黑的城市之光。延伸閱讀: